初九:履校灭趾,无咎。
象曰:履校灭趾,不行也。
六二:噬肤灭鼻,无咎。
象曰:噬肤灭鼻,乘刚也。
六三:噬腊肉,遇毒;小吝,无咎。
象曰:遇毒,位不当也。
九四:噬乾胏,得金矢,利艰贞,吉。
象曰:利艰贞吉,未光也。
六五:噬乾肉,得黄金,贞厉,无咎。
象曰:贞厉无咎,得当也。
上九:何校灭耳,凶。
象曰:何校灭耳,聪不明也。
更新于:8天前译文
儒家经典之一。简称《易》,亦称《易经》。“易”有变易、简易、不易三义。相传周人所作,故名。一说“周”为周密、周遍、周流之义。内容包括《经》、《传》两部分。《经》主要是六十四卦和三百八十四爻,卦、爻各有说明(卦辞、爻辞),为占卜之用。旧传伏羲画卦,文王作辞,说法不一。其萌芽期可能早在殷周之际。《传》包括解释卦辞、爻辞的七种文辞:彖、象、系、文言、说卦、序卦、杂卦。其中彖、象、系各分上、下。共十篇,统称“十翼”,旧传为孔子所作,实系战国或秦汉之际的儒家作品,并非出自一时一人之手。《周易》以八卦推测自然和社会变化,认为阴阳两种势力的相互作用是产生万物的根源,提出“刚柔相推,变在其中”等富有朴素辩证法的观点,对后世封建社会的哲学思想影响极大。《十三经注疏》中收入魏王弼、晋韩康伯注,唐孔颖达等正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