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六:不永所事,小有言,终吉。
象曰:不永所事,讼不可长也。 虽有小言,其辩明也。
九二:不克讼,归而逋,其邑人三百户,无眚。
象曰:不克讼,归而逋也。 自下讼上,患至掇也。
六三:食旧德,贞厉,终吉,或从王事,无成。
象曰:食旧德,从上吉也。
九四:不克讼,复自命,渝安贞,吉。
象曰:复即命,渝安贞;不失也。
九五:讼元吉。
象曰:讼元吉,以中正也。
上九:或锡之鞶带,终朝三褫之。
象曰:以讼受服,亦不足敬也。
更新于:5天前译文
儒家经典之一。简称《易》,亦称《易经》。“易”有变易、简易、不易三义。相传周人所作,故名。一说“周”为周密、周遍、周流之义。内容包括《经》、《传》两部分。《经》主要是六十四卦和三百八十四爻,卦、爻各有说明(卦辞、爻辞),为占卜之用。旧传伏羲画卦,文王作辞,说法不一。其萌芽期可能早在殷周之际。《传》包括解释卦辞、爻辞的七种文辞:彖、象、系、文言、说卦、序卦、杂卦。其中彖、象、系各分上、下。共十篇,统称“十翼”,旧传为孔子所作,实系战国或秦汉之际的儒家作品,并非出自一时一人之手。《周易》以八卦推测自然和社会变化,认为阴阳两种势力的相互作用是产生万物的根源,提出“刚柔相推,变在其中”等富有朴素辩证法的观点,对后世封建社会的哲学思想影响极大。《十三经注疏》中收入魏王弼、晋韩康伯注,唐孔颖达等正义。